(35/52/2018)剩食問題

剩食是指吃剩的食物、過期食物、外貌不良的食物、過多的食物。自從我表哥開始配送麵食至北部的麵攤開始,親眼目睹每天不定量的被載回的食物,有時那些食物是昨天才製作,因為某些原因被退回,或者被退的食物還在保存期限內,然後這些全部都得報廢。
去年在TED x Taipei 看見家樂福與南機場里長合作,在各個據點設立共享冰箱,把還能食用的食物和食品放置共享冰箱,只要有需要的人都可以拿取。昨天在公視看見新竹也有一樣的計畫,而這些食物被放入共享冰箱前,必須由一群志工幫忙把關食物安全,重新檢視和裝袋才能放在共享冰箱中。
中部也有高中發起聖食計畫,把中午沒食用完團膳全部集合,成為遊民的晚餐。台中也有剩食餐廳,利用市場要被淘汰的蔬果為料理主角。當然這一系列的串連計畫,動用的人力跟物資可能都超過這些再利用的食物的價值,我滿佩服支持這些活動的人,而我再思考,他們的前端都是免費捐贈,靠捐贈存活,就像是在風中搖擺樹葉,隨時都有可能成為落葉。
為了生活的便利,勢必就得生產出過多的食物,隨時等待著來取用的消費者,有些餐廳只能接受預約點餐,這也是一個避免浪費的很好方法。也許等到有一天,我們的物資不這麼充沛時,這個問題也會跟著消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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