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位朋友家的貓失蹤1個多月了,可能也不會回來,他便詢問我是否知道哪裡有認養貓咪的地方,便開始聊起認養事情,他說他在網路上尋求認養貓咪,發現認養條件10幾條,他沒辦法完全做到,因為我們都是用放養方式貓咪飼養,他們喜歡去哪就去哪。喔!對!我家附近常常會有主人來尋找寵物(狗、貓、鳥)。
在一些條件規定下是確保認養者是真心的想要認養,但也強制做出了些限制,譬如『安全措施』,我家就做不到這點,因為是放養,他們會到處亂跑,方圓500公尺都可能是他們的活動範圍,我們無法隨時注意他們的安全,如果是我,我只會要求一點,強制植入晶片,萬一走失或野放被抓到,可以立馬找到他的主人。
生活中總是很多淺規則,有時抱怨著這些規則的存在,的確很多時刻我們是改變不了,但不見得只有那麼一條路可以走,也許轉個彎,有貴人指點,我們也就海闊天空。如同我那位朋友,後來開心領養到2隻貓咪,不用簽屬任何合同,還可以任君挑選。
有天動保團體會不會來警告我們,不能這樣放養貓,這樣太危險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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