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少年法庭》是齣10集的韓劇,描述法官在審判青少年的過程,「法」是固定的,但不同法官審判同案件的結局卻不一樣,因為他們帶著自己的經驗、信念來做事。
「情理法」我們很常聽見也常掛嘴邊說說,遇見事情的判斷卻常是「法→理→情」,因為這樣最快有結論,很符合現在追求效率的時代,但是不是最恰當就不一定了。
在大甲媽祖遶境的路上,有些參加的香客或工作人員是沒有戴安全帽,依法是該被舉發罰款,但我還沒聽過在這路上被舉發的民眾。
朋友跟我分享過台北遊民的故事,她告訴我睡在北車周圍的遊民有些是不願意被安置,因為睡在「屋子」很沒安全感,因為安置就得跟朋友分開,因為進入機構就得遵守規定,如果我不知道這些細節,我看見可能會批判市府人員。
在生活裡同一件事大家的處理態度都不一樣,用來檢視自己是否戴著眼鏡來評論事情的好時機,事情的原貌也許並不是我所看見的樣子,也許我是因為過去的經驗而影響了這次看法,但時空背景不一樣也許處理方法也可以有所精進。
昨天我去高雄喝了一碗牛肉湯,這間店的營業時間到晚上七點,在我的生活圈裡七點才正用餐時間,怎麼會是打烊時間呢?我傍晚五點走進店裡,觀察陸續進來的客人,他們都是來吃晚餐,依這客流量七點該打烊無誤,而且當地用餐時間比較早。
時間往前流動,有些時刻我也該像時間一樣往前流動...
留言
張貼留言